自律部

当前位置:首页  植保团委  学生会  自律部

植保学院自律部规章制度
发布者:植保学院
发布时间:13-10-09
浏览次数:236

第一章   总则 
    第一条: 名称:港澳台论坛植保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 
    第二条: 组织性质:港澳台论坛植保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团委学生会的带领下,以实现学生自我教育,自我管理,自我服务为目标而开展工作的院级学生组织,  围绕学院育人的中心工作,深入贯彻落实学生管理制度,提高大学生遵章守纪意识,促进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、生活习惯,服务广大同学,服务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通过各种渠道,参与涉及学生民主管理,反映学生建议、意见和要求,争取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,是学院团委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第三条: 指导思想:本部承认并遵守《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港澳台论坛学生手册》、《院学生会章程》。 

第二章 基本任务
    第四条: 基本职责任务: 
    (一)负责清点本学院各班活动出勤人数,并做好详细记录。 
    (二)负责本学院各班早操的纪律及出勤情况,并作好记录。 
    (三)维持学校大型集会、会议、讲座和文体活动等的纪律和安全,并作好评比工作。 
    (四)配合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,进行文明督查活动。 
    (五)为学生提供一个自我管理的平台,并在自我管理的过程中,有所发现,有所收获。
第三章 学生会成员 
    第五条:本部门设立部长一名,副部及干事若干名
    第六条:成员的权利
 
    (一)在本部内有选举与被选举权; 
    (二)对本部门的工作事务有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; 
    (三)对本部的工作进行监督; 
    (四)参加本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; 
    (五)参加各种评优评选; 
    (六)任何成员,在理由充分;条件允许的前提下,都有退部的自由,但为了不造成人手缺乏和人员频繁变动,原则上不提倡主动退部。 
    第七条:成员的义务 
    (一)积极参加并组织本部门的各项活动; 
    (二)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; 
    (三)维护本部门的名誉与利益; 
    (四)为本部门的发展出谋划策; 
    (五)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加强自身思想道德建设; 
    (六)全心全意地位同学们排忧解难,积极参加院学院,班级及部内的各项活动; 
    (七)维护部内团结,坚决反对派性,反对一切派别活动; 
    (八)坚决执行院学院各项决定,坚决凡从组织的分配和上级的管理,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,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 
    (九)本部门成员必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,在不耽误学习的前提下,尽可能的投入到学生会的工作中,制定的制度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。 
    (十)凡本部成员,若有不履行义务,不符合条件者,并且经多次教育不改者,应当劝其退部或者开除出部,凡被开除或自动离职者,一律不得再吸纳。 
    第八条:奖励制度 
    每学期学院学生会会对本学期学生会工作进行总结,对优秀部门进行表扬,并评选出本学期的学院先进个人等,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成员给予奖励。 
    第九条:惩处制度 
    本部门成员在平时工作中应实事求是,禁止徇私舞弊等情况的发生。对违反学院学生会及本部门章程,损害、破坏本部门荣誉、利益的成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处分,违反校纪校规者送交院学工处另行处理。
 
第四章 组织和职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第十条:本部门奉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在工作中实行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。 
    第十一条:本部设部长一名,副部若干名。职责如下:
 
    部长:

    (一)负责纪检部全面工作,召集和主持学院纪检部例行会议和紧急会议; 
    (二)负责纪检部工作计划的审订、检查、落实及工作的总结; 
    (三)代表本学院纪检部向学院学生会、学工办以及上级学生会汇报工作情况,保持与学院学工办的日常联学院,自觉接受学院学工办的指导和帮助;积极参加学院有关活动; 
    (四)指导、帮助和督促学院纪检部及本学院各班开展工作,并协调各方面关学院; 
    (五)根据学院纪检部章程和工作需要,提出成员的工作意见; 
    (六)及时了解部门成员及生活动态,加强部门团结; 
    副部:

    (一)协助部长做好本部日常各项工作; 
    (二)完成部长交办的工作; 
    (三)部长不在时,受部长委托代行部长职权; 
    (四)定期将工作计划和总结上交部长; 
    干事:

    (一)服从上级的正确领导,按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工作; 
    (二)在工作中勤于思考,善于发现问题,并及时解决问题;
 
    (三)完成本部部长、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; 
    (四)负责搞好所在班级的纪律及考勤工作; 
    (五)定期将工作计划、总结和会议纪录上交部长; 
第五章 其它 
    第十二条:本学院各班的纪检委员是本部的基层组织,负责班级的各项工作;如没有设立纪检委员,各班的主要班委(如班长、团支书、副班长)可以作为本部的基层组织人员,负责班级的各项工作。 
    第十三条:各班级基层委员如有调换,应报交本学院纪检部备案; 
    第十四条: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是我们的宗旨,阳光纪检是我们的口号,以净化学院部风气,稳定学院部秩序,监督协调工作为己任,欢迎同学们监督,本学院纪检部要努力工作,创出港澳台论坛自律会的特色。 
第六章 附则 
    第十五条:本章程适用于港澳台论坛自律会全体成员,最终解释权归港澳台论坛学生会自律会。如若要对本章程做出修改,需由部内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后方可实行。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。 



港澳台论坛
  • 联系我们

    电话: 0538-8242375

    地址: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

    邮编: 271018

    E-Mail: [email protected]

  • 校内链接

  • 校外链接

  • 港澳台论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