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澳台论坛
College of Plant Protection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植保学院文化昆虫活动营(英文名:CULTURAL ASSOCIATION OF INSECTS,简称:植保昆协)。
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为:走进昆虫的世界。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配合植保学院的各项工作,为植保学院乃至港澳台论坛培养昆虫爱好者”。
第三条 协会目的:
(一)丰富课余文化,提高专业技能;
(二)为广大昆虫爱好者提供学习与交流的平台,让志同道合的朋友可以共同研究探讨,把爱好变成行动;
(三)通过实践将课堂知识更好的内化成自己的东西,做到融汇贯通,学以致用;
(四)通过昆虫学科这个切入点,将学校的理论学习与社会工作实践需要结合起来,培养我们求真务实,脚踏实地,艰苦奋斗的精神和作风;
(五)让更多的朋友了解昆虫的世界,感受另一种生命的美丽。
第四条 植保文化昆虫活动营本着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为学生成才服务”的指导思想,通过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及实践活动,为我校学生提供良好的成才环境,引导学生树立学昆虫、爱昆虫的正确观念,激发学生勤于思考、善于动手、团结协作的良好态度和创新能力,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,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。
第五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及活动内容为:
(一)宣传体现植保学院专业思想,加强植保特色建设;
(二)定期组织昆虫文化讲座及热点专题活动,组织专业知识讲座及交流会等;
(三)定期组织走进实验室、实验技能培训,开展专业知识论坛。
(四)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如标本设计制作大赛,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。
(五)长期饲养各种文化昆虫,如,鉴赏昆虫、角斗昆虫、发光昆虫、洞穴昆虫、节日昆虫、医用昆虫、食用昆虫等。
第二章 协会组织机构
第六条 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,重大事情由集体民主决策。
第七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、团支一名、副会长三名,另设秘书处、宣传部、学术部、工艺部、饲养部、网络部、财务部、外联部、摄影部。各部门负责人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,经院团委批准后生效,并报院团委备案。
第八条 由会长,团支,会长助理和各部门部长组成协会理事会,并定期召开理事会讨论协会各项事务。
第九条 协会的组织机构如有变动要及时向校团委、院团委汇报,经校团委、院团委批准后方可执行。
第十条 协会负责人必须从本协会中产生,并报经校团委及院团委同意,协会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为有港澳台论坛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;
(二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改革开放,遵守校规校纪,热心于协会工作,乐于为同学服务;
(三)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成绩优良,德智体全面发展,在协会中有一定威信;
(四)工作认真负责,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第十一条
(一)会长职责:
1、负责统筹协调协会各中心的关系。
2、对各中心工作开展有监督权。
3、有权把握科协经费。凡向财务处报销有关费用,须经会长同意,再上报主管部门。
4、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议。
5、有权提出理事任免,会员开除等事项,并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。
(二)团支职责:
协助会长处理各种事物,会长因事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,由团支代理会长工作,负责协调学院社团管理部和学院团委的关系,协调协会各中心之间的联系以及协会内部建设活动,提名协会新一届负责人名单并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。
(三)会长助理职责:
1、协助会长开展工作,处理日常事务;受会长委托,可全权行使会长所具各项职权。
2、负责植保昆协的财务管理及物资管理工作
3、负责协会内各项费用报销工作
(四)副会职责:
1、对各中心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
2、协助会长开展各项活动,建言献策
3、对会长、团支的工作进行监督,及时指出存在的错误与不足。
4、协调各部门与主席团的关系
(五)秘书处职责:
1、起草各类活动策划书,负责各种资料、文件的收集和整理,分类存档。
2、 召开内部会议,并作会议记录,下发协会各项通知。
3、 做好各类活动结束的总结工作。
4、负责设计海报、通知、邀请函等相关文件内容。
(六)宣传部职责:
1、宣传报道植保昆协会议及有关活动情况。
2、负责昆协大型活动的展板、海报制作,指导帮助各部门作好宣传工作。
3、负责各类活动相关标签等文件的申请与内容设计
4、负责协会形象设计和日常宣传。
(七)外联部职责 :
1、负责多渠道筹集资金,保证各类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。
2、负责对外联络,拓展渠道,承接项目,推广成果。
3、负责与院内外学生组织的公关,建立良好的环境 。
4、对制作好的工艺标本进行适当销售。
(八)学术部职责:
1、搜集各类文化昆虫的文献,建立文化昆虫数据库。
2、组织昆虫文化交流会,于协会会员共同交流昆虫文化。
3、对采集来的昆虫进行鉴定分类。
(九)工艺部职责:
1、熟练标本制作工艺,将收集来的标本进行标本制作。
2、熟练使用仪器,进行干燥、真空、抛光等各项制作工艺,制作工艺昆虫标本。
(十)饲养部职责:
1、对采集来的活体昆虫进行饲养。
2、搭建饲养棚,制作饲养笼、养虫罐等材料。
3、种植昆虫的寄主植物、蜜源植物等。
(十一)财务部职责:
1、监督管理协会财务支出情况和固定资产的保管,包括会费、奖金、赞助金及固定资
产的保管。
2、财务支出报销。
3、固定资产出借管理。
4、财务和固定资产月末清查。
(十二)网络部职责:
1、负责搜集和传播校内外最新科研动态,通过网络及时发布与传达昆协活动信息。
2、管理、维护与更新昆协邮箱、博客、人人及QQ群等。
3、与学术部合作制作文化昆虫手机报,定期发送给各会员。
(十三)摄影部职责:
1、负责协会各类活动、会议的摄影并存档。
2、对各类昆虫形态等生物学特性进行摄影并存档。
第三章 协会成员
第十二条 凡取得我校校籍的在校生愿意遵守本章程,参与协会相关活动,均可申请加入。
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:
(一)具有协会各部门人选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有权阅读协会内部文档、资料并参加协会活动,出席相关会议,参与讨论重大事务;
(三)监督协会财务状况;
(四)可对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;
(五)可对协会工作开展中的问题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有关部门。有权要求撤换不称职的管理人员;
(六)有因活动积极、工作出色而受到奖励的权利;
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
(一)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其他各项制度,服从活动安排和统一领导;
(二)准时参加协会举行的各项活动,为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,积极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;
(三)维护协会的团结和声誉。
第十五条 在校生申请加入协会需在协会纳新期间填写申请表,并交纳入会费十元。
第十六条 协会成员加入协会后,确须调整部门的,首先经原所在部门部长同意后向理事会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动。
第四章 协会管理
第十七条 协会于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校团委履行学期注册手续,并同时提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和上学期工作总结。
第十八条 协会如需更换负责人或变更其他社团登记事项(如名称、宗旨等),必须及时到校团委变更手续。协会成员每学期变更情况须上报校团委备案。
第十九条 协会活动的责任由协会自行承担。协会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在活动中有重大失误的,相关个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第二十条 协会有权根据成员表现情况对成员进行相应的奖励和处罚。
第五章 协会活动
第二十一条 协会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,出具广告、公告等必须署名,署名方式为“植保学院文化昆虫活动营”。
第二十二条 协会成员以植保学院文化昆虫活动营为单位参加各类比赛活动时,须先上报协会理事会,经校团委或院团委领导批准后,方可参加。未经批准,不得擅用“植保学院文化昆虫活动营”的名义。
第二十三条 协会在举行各种活动前,必须向校团委或院团委提交申请报告活动方案,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第二十四条 协会接受植保学院学生会社团管理部的监督,配合社团管理部有关人员到场以书面材料形式进行评定存档。
第二十五条 协会每次具体活动需提前将具体计划交由秘书处存档,计划内容应包括活动的主题、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员、程序、工作等。活动结束后,有关部门应作详细总结并于五天内交由秘书处存档。
第六章 协会会议
第二十六条 协会全体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及学期末召开,如有必要可另行召开。
第二十七条 每月初召开理事会会议,做上月工作总结,并讨论本月活动计划,如有需要可另行召开。
第二十八条 各部部长可根据需要召集本部人员开会。
第二十九条 所有会议均须设立会议记录。全体会议和理事会会议的记录由秘书处负责;各部门的会议记录由各部门主任负责,并上交秘书处存档。会议记录应包括到场人数、会议主题、会议内容、决定决议等。
第三十条 所有会议均须进行考勤,不得迟到或缺席。因故不能出席例会或迟到者,需在会前向有关负责人请假,由负责人落实后方可准假,如出现会议应到人员无故缺席或迟到,由理事会按第八章协会处罚措施追究相关个人。
第七章 协会奖励措施
第三十一条 每学年末,协会将根据年度个人表现进行评估。该成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模范遵守学校及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行为,热心协会工作;
(二)学习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现象;
(三)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在协会中有较高威信;
(四)在协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。
第三十二条 评比方法:由理事会提出侯选名单,由全体成员公开投票选举产生。
第三十三条 在协会日常活动中做出特别突出成绩的个人,将给以提升及加分。
第八章 协会处罚措施
第三十四条 协会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成员进行处罚,会长签字确定后由办公中心开具处罚书到受罚人,受罚人签字后一份留办公中心存档,一份由受罚人保留。
第三十五条 协会处罚分为:通报批评、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劝其退会。
第三十六条 违纪处罚细则:
(一)无故不按时出勤者,给予协会通报批评处分,三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,五次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连续五次或累计七次者,给予劝其退会处分;
(二)无故缺勤者,给予协会通报批评处分,两次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三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,累计五次给予劝其退会处分;
(三)对不执行协会民主决议者,进行口头批评教育,仍不服从这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拒不遵守并违反者,给予劝其退会处分;
(四)诋毁协会形象,散布消极谣言者,给予警告处分,仍不改正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直至劝其退会;
(五)不履行职责的各部门负责人,给予撤消职务的处罚;
(六)受到学校及学院处分的成员,会内加一级处分;
(七)其他未尽事宜,由理事会统一通过后给予处罚。
第九章 协会档案
第三十七条 协会档案属于协会内部资料,由秘书处管理,各类档案必须按照类别存放。
第三十八条 协会档案分为人事档案、活动档案、财务档案、会议档案四类,具体如下:
(一)人事档案:包括个人履历简介、奖惩情况及其他相关材料;
(二)活动档案:包括各项工作记录及档案、活动计划、活动总结、活动的文字与图象资料等;
(三)财务档案:包括帐目、各种相关票据等;
(四)会议档案:包括协会各种会议的记录。
第十章 协会经费
第三十九条 协会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筹集,经院团委批准后,协会可接受社会赞助。
第四十条 协会由财务处建立经费收支帐目,并由财务部部长负责。
第四十一条 协会各项开支均须先开具书面申请,由会长签字批准后由财务处给予报销。
第四十二条 协会帐目应包括资金来源、具体项目开销,并有原始凭证。
第四十三条 协会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协会成员公布财务状况,并接受协会成员监督。
第十一章 附 则
●本章程共包括十章四十三条。
●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港澳台论坛植保学院文化昆虫活动营所有。
●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港澳台论坛植保学院
文化昆虫活动营
2013年3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