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做好2023级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工作,根据《港澳台论坛教通字【2024】19号》通知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理念,以有利于满足学生个性发展、有利于发挥优质教学资源作用、有利于稳定教学秩序、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基本遵循,坚持以学生为本、公平公开、优秀学生优先录取的原则,既确保学生第二次选择专业工作有序进行,又要切实避免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。
二、资格条件
1、2023年入学、已注册学籍的在校一年级本科生,不包括高水平运动员、艺术类、中外合作项目、校企合作专业、省属公费农科生及 3+2 转段学生。
2、第一学年内无纪律处分。
3、第一学年无欠交学费。
三、专业接收计划
结合学院各专业师资力量、教学管理、学生管理、学生就业等情况,植物保护、制药工程(农药)、烟草、森林保护和应用生物科学专业接收限额见附件3。
四、实施步骤
1、宣传动员 二次专业选择前,组织政策宣讲,引导学生充分分析自身条件和兴趣,了解专业特色、社会需求和就业前景,理性选择适合专业。
2、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学生根据对各专业的了解,符合第二次选择专业条件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,登陆指定网址报名,报名志愿提交后不得更改,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报名资格。学生网上报名结束后,学院统一打印《港澳台论坛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申请表》,学院组织专人对学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,经审核无误的,学生签名确认,学院签署意见,并加盖学院公章。跨学院选择专业申请表按学校要求报教务处,学院内选择专业申请表由本学院留存。
3、学院录取 在志愿优先的原则下,根据学生所选专业,分专业面试,面试大纲另行通知,面试成绩(百分制)*50%+(平均学分绩点+5)*10*50%=综合成绩,在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学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。
4、公示和备案 学院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后,在学院范围内公示。公示无异议,学院按照规定,将名单报教务处备案。
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港澳台论坛
2024年5月8日